- Aug 07 Tue 2012 14:47
鳳飛飛 往事如昨MV
- Dec 02 Fri 2011 21:40
廢除針對中國不平等條約的第一功臣
【大紀元7月20日訊】中國百姓都知道外國強加給中國很多不平等條約﹐但很多人卻不知道是誰建議﹑促使了所有這些不平等條約的廢除。其實﹐第一功臣就是蔣介石。
抗戰開始前﹐國民政府仍舊背着英﹑美等國 在清朝末年強加給中國的不平等條約。太平洋戰爭的爆發,使美英中三國成為生死與共,並肩作戰的戰友。羅斯福曾致電蔣介石稱︰“中國軍隊對貴國遭受野蠻侵略進行的英勇抵抗,已經贏得美國和一切熱愛自由民族的最高贊譽。”
國民政府艱苦持久抗戰,已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廣泛同情和欽佩。中國的大國地位也得到反法西斯盟國的公認。但是,美英等國在清朝末年強加中國的不平等條約仍未廢除,這就大大妨礙了中國與反法西斯盟國之間的合作。
太平洋戰爭爆發後,蔣介石更認為中國是“聯合國家宣言”首先簽字的四國之一,只有盡早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,才能適應中國已經取得的國際地位,符合聯合國家進行戰爭的目標。在蔣介石的倡議下,國民政府主動採取了一系列措施。一九四二年三月派出外交部長宋子文到美國,向美國政府轉達中國政府希望立即廢除舊約,簽訂新約的迫切要求,並爭取和洽談美援。
九月二日,國民政府派魏道明替換胡適為駐美大使,魏立即銜命由重慶飛赴華盛頓,以促成盡快簽訂新約。在隨後中美談判中,國民政府都提出了廢除領事裁判權及其他特權的要求,努力爭取盡早廢除不平等條約。
一九四二年十月九日,在兩大陣營激烈交戰之際,美英兩國政府同時分別通知中國駐美、駐英大使,表示願意立即廢除在華領事裁判權及其它有關特權。
中美、中英經過三個月的談判,就廢除不平等條約和改訂新約問題,達成協議。一九四三年一月十一日,“中美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和換文”,由魏道明和赫爾代表兩國在華盛頓簽字;同日,“中英關於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條約與換文”由宋子文、薛穆、黎吉生,代表兩國在陪都重慶簽字,上述兩約通常簡稱“中美平等新約”和“中英平等新約”。
中美、中英新約強調︰中美、中英是平等的主權國家,締約雙方重視兩國人民間的友好關係,並願共同致力促進人類平等關係的發展。
中美新約共有六條,主要內容有︰
(一)廢除美國在華領事裁判權,關閉在華美國法院及領事法庭。美國公民在中國,按國際法受中國政府管轄。
(二)廢除“辛丑條約”,終止其給美國的特權。美國愿協助中國與其他有關政府成立必要協定,將北平使館租界區之行政與管理,連同使館租界區之一切官有資產與官有義務移交於中華民國政府。
- Dec 01 Thu 2011 22:31
3公尺大黃金鰻 逾50歲了 OAO
- Nov 30 Wed 2011 13:20
原來"獎"是犬部啊!十年來我竟然都寫錯了...
獎 部首 犬 部首外筆畫 11 總筆畫 15 | ||||||||||||||||||
注音一式 ㄐ|ㄤˇ | ||||||||||||||||||
漢語拼音 ji n | ||||||||||||||||||
注音二式 ji ng | 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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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dict.revised.moe.edu.tw/cgi-bin/newDict/dict.sh?cond=%BC%
FA&pieceLen=50&fld=1&cat=&ukey=2099939693&serial=1&recNo=35&op=f&imgFont=1
- Oct 21 Fri 2011 10:59
濂溪先生---周敦頤
- Oct 21 Fri 2011 10:52
和靖先生---"梅妻鶴子"的林逋
- Oct 20 Thu 2011 17:31
不堪母受辱 窮子復仇翻身全球第7富(轉貼)
回顧奧爾特加的前半生,他既非設計天才,也不是品味高超的富豪子女,只是來自西班牙小漁村的窮小子。他的父親是鐵路維修工人,辛勤工作,一家五口卻窮困到連吃飯都有困難。
奧爾特加回憶童年,「一天下午,我放學後與母親一起去商店買吃的。因為我是家裡最小的,她喜歡來接我回家。那天,我們去的是一家食品店,櫃台很高,高得我看不到誰在跟母親講話。雖然時間過去很久了,我永遠無法忘記他們說話的一些內容:『太太,我很抱歉,不能再給你賒帳了。』」
- May 11 Wed 2011 17:31
我得第一名了!!!!!!!!!!!!!!!!!!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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